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推进城区自建房管控工作
为提高旌德县群众依法建房意识,提高全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建房规范及法律法规,规范城区范围内居民自建房管理工作,建设秀美旌德,从根本上杜绝“两违”建房现象,引导居民科学建房,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举措狠抓城区自建房管理工作。
健全机制,强化领导。根据《旌德县城市规划区一级控制区范围内自建房安置管理办法》(旌政〔2022〕47号),以下简称《自建房安置管理办法》。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有序开展“两违”监管巡查工作。建立了由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村(居)委干部联合巡查制度,包组村(居)委会干部定期巡查看管,把违法违规建房消除在萌芽状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坚持每周开展巡查监管,对违法违章建房即时下达停建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严把审批和监管关,规范建房审批流程,加强巡查及监管,引导村(居)民规范有序建房。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提高村(居)民对自建房工作的知晓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发放《自建房安置管理办法》宣传单、张贴横幅、现场答疑、上户宣传等方式,多种渠道大力把规范村(居)民建房管理的政策、规定及时传递给村(居)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升居民自建房审批规范意识,引导城区居民规范建房,增强了规范建房申报审批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自建房的管理秩序。同时,还为群众讲解了自建房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大力推广新户型、特色风貌建筑,积极鼓励对违法违章、乱搭乱建进行举报监督。
规范程序,依法审批。建立县、社区(村)、组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实现规划、土地监管全覆盖,依法查处居民自建房违法行为。严格审查,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对申请建房的居民,认真对照建房申请条件逐项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坚决予以驳回。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采取严格的措施加以规范。严格审查自建房条件,自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用地条件、符合土地年度计划。
严格管控,坚持“三到场”。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在用地户选址时到场,看有无违反规划、违规用地;打桩放线时到场,看是否按批准位置用地;准备动工时到场,看有无超占行为。同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区范围内自建房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占用、乱搭滥建、超高超大、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规范居民自建房工作取得实效。(谭国燕)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xwdt/jcdt/1468813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25-02-13株洲市| 又是一年好“...
25-02-13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领导班...
25-02-13省自然资源厅组建“自然...
25-01-07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
25-01-07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
25-01-06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展20...
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
25-01-03中哈联合实验室实现“中...
热门资讯
20-07-15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5-13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
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
24-01-12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
20-05-13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
20-04-28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
20-04-23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
20-04-24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
20-04-28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