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使用土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作者:
武平县人民政府: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请示》(武政文〔2019〕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武平县万安镇五里村、中赤镇上赤村、桃溪镇湘坑村3个乡镇3个村集体农用地1.1646公顷(其中水田0.7852公顷、水浇地0.2753公顷、园地0.0022公顷、其他农用地0.10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为:万安镇五里村安置小区使用万安镇五里村集体土地0.6932公顷(水田0.6108公顷、田坎0.0785公顷、建设用地0.0039公顷)、中赤镇上赤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小区(裕安居)使用中赤镇上赤村集体土地0.2799公顷(水浇地0.2753公顷、园地0.0022公顷、建设用地0.0024公顷)、桃溪镇湘坑村平安住宅小区(三期)使用桃溪镇湘坑村集体土地0.2249公顷(水田0.1744公顷、田坎0.0224公顷、农村道路0.0010公顷、建设用地0.0271公顷)。
二、该用地按使用方式提供,只作为农村村民住宅小区用地,不得作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
三、武平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龙岩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办理分户审批手续。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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